周必大主要影响
周必大综述
周必大“立朝刚正”,言事不避权贵,处事有谋,治政勤奋,是一位颇富才干的政治家。其为政大体有四点主张:一、强兵,并制订“诸军点试法”,整肃军纪;二、富国,主张大力发展商贸业,以增加收入;三、安民,以民为本,减赋赈灾;四、政修,要择人才,考官吏,固职守。不仅如此,周必大还工文词,为南宋文坛盟主。与陆游、范成大、杨万里等都有很深的交情。他是一位“九流七略,靡不究通”的文学家。诗词歌赋“皆奥博词雄”。其书法“浑厚刚劲,自成一体”。
周必大政治
周必大在任官期间一直秉承富国强军的思想。在助政过程中,围绕国家“中兴图强”目标,对于南宋朝廷面对的经济困状也提出了许多见解和对策,例如主张“节用惠民”的爱民观以及“戢兵督劝”劝农法,即通过“节约用度”来减轻百姓负担,以“惠民”来换取百姓拥护;通过“戢兵” 以使“民安其生,农复其业”,君主和官员“以劝农为职”,与民共期“富庶”。升任枢密使后,周必大不仅积极参与军事问题的讨论,而且在掌握和考察军队实情的基础上,对朝廷的军务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并提出了各种对策与建议。周必大所主张的“守御”下“内修”的边防观以及“备御”下“斗智”的平寇法,既是对以往军事防御思想的继承,又是他在长期的军事实践中摸索出来的重要创举。
人才战略
宋孝宗欲求中兴,人才为急务。“锐意进取”的孝宗对此十分重视,认为:“馆职、学官,祖宗设此储养人材,朕欲待方来之秀,不可定员。”周必大在助政过程中,献智颇多,在人才的选择上建议“博求”文武英才,并用 “分格”储备的方式来辨识人才。周必大的 “博求分格”的储才观,和当时的人才形势极为契合。“博求”利于君主广泛搜罗各种优秀人才。他强调“博求”是长远的目标,要有“储材于闲暇”的战略眼光。同时,“分格”是人才储备中的重要创举,既有利于君主了解和熟悉人才,又能使各级官员在急需用人之时能“按图索骥”。
(一)“博求”文武英才
一方面,“杂举文武之才”。周必大指出,要想实现 “中兴之政”,关键在于储备和用好各类文武英才。周必大建议以“杂举”、“广储”的方式解决人才不够用的情况。也就是说,君主和各级官员平时要善于广泛搜罗各种人才,才会使当朝廷急需用人时有合适人选,不至于出现“任违所长”和“用过其量”的问题。因此,他建议孝宗下诏,要求各级官员“杂举文武之才”,以为朝廷所用。另一方面,周必大建议孝宗效法前朝君主“博求文武之英”的成功措施。以“富人要造居室,通常在十年前种树”作喻,说明要“兴事造业”,就必须“储材于闲暇”。他指出太祖、太宗的人才储备打下了良好基础,反之高宗时“秦桧嫉贤妒能,党同伐异”,以至孝宗“将相不能实现宏图,守令不能遵守上意”。因此他建议孝宗效法先祖“涵养士类”。
(二)“分格”以辩才
周必大认为人才储备是用人之前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在人才选用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他还认为,“博求”之后,还要做好分类,也就是分格。“博求”人才后,朝廷要按人才“所能”分类,将有相同才能的人才归为一格。比如善于驾驭将帅的归为一格。大格下还要分小格。尽可能将不同才能的人才以详细的分类将其区分开来。周必大认为,人才“分格”之后,由各级官员一起上报给君主,作为了解人才的资料。此外,君主还将人才的详细格目放到“二府”,一方面,便于宰执在平时了解和审核人才,另一方面,当朝廷急需用人时,宰执及时选择所需人才,提高了选用人才的效率。
整顿吏治
周必大认为,朝廷应当注重“考其实”。即指君主和各级官员对人才不仅要听其言,还要观其行,要做多方面的实际考察。周必大所主张 “振风考实”的用人法,是基于孝宗即位后的朝政情况提出来的。在外虞稍息的情况下,孝宗要想成就“中兴”之政,当全力建设内政,而对有效整顿积弊已久的人才考核方面则是当务之急。只有士风渐好,君主才能真正让优秀人才发挥所长。他指出孝宗若能对人才实际情况细加考察,做到“因言以考实,试可而后迁”,有才之士便为君主趋事赴功,而那些 “以佞托忠,以伪托诚,以私托公”之人则没有可乘之机。
周必大认为,孝宗对于众多一般性人才要“循次而升”。不然,有些人本性奸佞却假装忠诚,品性虚伪却假装诚实,品德自私却假装公廉,对于这些为谋私利而善于伪装的人如不按常规细加审察,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周必大还指出“考实”不仅体现在用人之前,还体现在任用之后,以此作为奖惩依据。为此,他建议孝宗要善于“考其实”,可以“效法虞舜,在郡守治效著闻者中高升几人,从而昭告天下。又再治状不进者中罢黜几人,从而鞭策其余同类者。”这样可获得“循良治国的局面不弱于西汉”的效果。
军队建设
周必大在孝宗朝一直身兼朝廷军政要职,对于军队建设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他重视选将练兵,对国家军队任将中存在的一些弊端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的方案。
南宋军队数量庞大,但作战力却低下。周必大认为问题根源于高宗朝以来将帅选用上的不精慎:诸路总管掌本路军员训练、教阅、调发等事,钤辖、将副、都监均是属于带兵训练或统兵作战的将帅之职。对于这些将帅的选用竟“不问能否,不顾资格”,其后果可想而知。因此,周必大提出了他对军队建设的建议,注重边帅的“精择”,把精心、严格选用将帅放在军队建设的首位。
与此同时,周必大还建议孝宗要着重解决“将帅有名无实”的问题。虽然孝宗在选将练兵和大修边备上有所进步,但军队建设仍弊病丛生,尤其表现在“将帅有名无实”的问题上。周必大建议孝宗以精择将帅来革除此弊,即“在现今副总管、钤辖、路分都监中选拔身经百战、有勇有谋之人兼任统制。至于择帅则要更加周详。”周必大觉得,只要孝宗“参以宏谟,详于择人,革此积弊”,使诸路帅臣、将副有其实,国家在对金作战和平定内乱时才能免遭掣肘之患。周必大主张用精择的方式来解决南宋将帅“膏肓”以及有名无实的问题,是在深刻分析当时的军事实情与内外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准确判断,这一方略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南宋军事战斗力不足的问题。
对于士兵的招募、选练,周必大亦针对时弊,提出改良的建议。周必大任枢密使时,结合当时的军政形势,对军队建设和管理进行了有益的完善和创新实践,比如他向孝宗进献他首创的“诸军点试之法”,此法的要旨是,君主不定时地对诸军升差、置籍进行“点召”,对带兵作战的将帅随机考核。点试法“虽不专以此取人,亦因以察其能否,使之不测,则主帅自不敢行私”,能起到严明军纪的作用,从而达到鼓舞军队士气的效果。周必大还主张严训将士。有了严明的军纪,将士会心悦诚服地遵纪听命。在此基础上,将帅还要积极地训练军卒,以此提升他们的对抗、作战能力及激发他们的进取心,从而达到提振军队士气的效果。面对外患内忧,周必大还建议孝宗将军队中好的训练方法推广至诸州民兵的训练中去。他阐述了训练两淮民兵的战略意义。周必大认为,若军情较急,民兵应该成为作战的正兵。所以,他以孔子“教民战”来鼓励边将要善于训练民兵。
可以说,激励军士,既能赢得军心,又能鼓舞军气,从而大大提升军队战斗力。身为文臣,周必大不仅积极地向孝宗进谏“励军”方略,而且在主理枢府后,更是以身作则地策励将士,鼓舞军气。他主张在“优恤”基础上“严训”将士的励军之法,既是对前代军事战略的继承,又是他在军队建设中的重要创举。
注重边防
南宋建炎以来,朝臣对处理宋、金关系意见不一。孝宗一朝,张浚、胡铨等主战者建议主动出击,北伐金人;周必大则主张以和议作为与民休息的权宜之计,并谨慎处理礼节和割地问题,抓住时机“内修”。以他为首的主守派既反对贸然用兵,又反对妥协投降,主张在“守御”的前提下,充分做好物力、军力准备,再进行北伐。周必大在助政孝宗的过程中,有见地地提出了“守御”下“内修”的边防观。
(一)“守御”以稳边防。面对金世宗以南宋不奉岁贡为由准备南侵。时任中书舍人的周必大向孝宗分析了当时的宋、金形势,指出“依现在的形势,金方未必不想议和。虽然文书措辞轻辱,但是真实的意图可以略知一二。”只是“怕我们探得对方的实情而不畏惧他们,所以才言辞嚣张,索要岁币。”而宋方“边防不稳,国库匮乏。”因此周必大认为目前并不是对金出战的好时机,应该采取“守御”的策略与之议和。
(二)“守御”以促内修。周必大认为对金“守御”不仅可以稳定边防,而且可以赢得“内修”契机,从而提振国势。因此宋方不能屈服于过分要求,否则会使金人变本加厉,周必大建议孝宗效仿北宋仁宗“稍增岁币从而拒绝契丹无理请求”的做法,应允金人恢复岁币的请求。假如金人有意和议,“则可以以此作为条件。”双方和议交涉数月,宋方可以抓住有利时机,“内修外攘”,方能对金“战则克,和则固”。这是当时形势下边防方针的上策。
周必大助政孝宗过程中始终坚持“守御内修”的边防主张,这是在审视当时国势,并结合历史经验而总结出来的。事实上,以南宋国力要想收复中原是不现实的。而对金采取“守御”,然后积极“内修”,对宋、金双方而言是双赢的结果。周必大只是以议和为途径,用稍增岁币来换取和平,但坚决强调国家名节、土地不能丢弃。正如时任兵部侍郎的陈俊卿所言“名分正则国威张,而岁币亦可损矣。”这是从长远利益出发,来权衡利弊得失的做法。
对内平寇
宋孝宗统治期间,曾出现数十起各种形式的“寇乱”。周必大在助政过程中,不仅亲身经历过许多“寇乱”,而且经常参与平定地方动乱。他以丰富的阅历,并结合当时形势,提出了“备御”下“斗智”的平寇法。
(一)“备御”举军政。面对南宋前中期频发的“寇乱”,周必大主张官军在平寇前应做好有效的备御”,一方面是军队的整饬,以提升官军作战力;另一方面是兵力的部署,以发挥官军优势。
对于整饬军队,周必大先指出湖南茶陵地区“贼寇肆无忌惮”原因在于军队官兵的作战力不强。为此,他建议孝宗“诏各路帅守、监司择兵将官,修举军政,谨察所部,凡违法作乱的势头稍有萌芽,就务必断绝聚众起事的可能。”他提出了三点建议:对乔装成逃亡流民的戍卒有所堤防;对茶商牟取暴利的行为有所觉察;对官员违法使用禁军、不训练禁军以及拖欠弓手粮饷的不法行为有所留神,“导致禁军心生叛意,朝廷无法驾驭。”周必大的建议主要集中于官军的战前“备御”上,其中前两条是直接应对“寇乱”而言,第三条则是针对军队管理中的整体弊病来说的。由此说明官军在平定“寇乱” 前应整饬军队,以切实提高战斗力。
对于兵力的部署,周必大认为平定“贼寇”时,官军在兵力部署上应扬长避短,做好重点部署。周必大还指出“贼徒多胜,官军多败”的原因在于官军没有部署好兵力,以至遇到变乱时不能发挥自身优势,反而让“贼寇”牵着鼻子走,这样“贼徒常逸,官军常劳”。官军不宜“驰逐山谷”作战,应将优势兵力重点布控在贼寇来往频繁的地带,这样可以起到“免兵卒暴露,省运粮之害”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再派将领率地方治安力量和土豪集中剿灭“贼寇”。
(二)“斗智”巧取胜。做好“备御”,是政府平定“贼寇”的重要保障,既要从宏观上整饬军队,又要从微观上做好兵力重点部署。周必大认为,官军与“贼寇”作战时,还应“斗智”,如此才能“少败多胜”。
首先,斗智不斗多。与“贼寇”相比,官军人数的绝对优势并非取胜的因素。周必大建议选择一支精锐部队。事实上,官军和“贼寇”作战时,人数多的优势往往难以发挥出来,一则剿灭“贼寇”往往在山区进行,官军虽人数众多,作战却不灵活;二则人数多,后勤难以保障,将极大削弱军队作战力。所以,周必大认为,“贼寇”有“小、快、灵”的优势,因此还是要注重作战谋略。
其次,斗智巧离散。周必大根据“贼首知道自己反抗国家,死罪在所难免,往往用‘被捕必死’的后果来威胁士兵从而全力对抗官军”的特点,向孝宗上奏“离间贼寇”的建议。对那些愿意招降的“贼寇”不仅应“开其悔过之路”,而且还应论功行赏,诏令“贼中被逼之人如果能翻然悔悟,杀戮贼首,不但可以赎罪,还可以格外补官,重行赏赐。”并发出通报,让他们“转相告报”,目的是“分化贼寇势力”,以“平贼乱”。
发展农业
南宋前中期内忧外患,农民大都流离失所,根本无法安心生产,农业也难以发展。为此,周必大提出“务农之要,莫先于戢兵”的建议,即朝廷应尽力停止战争,给民众提供安心生产的环境,以使民众回到熟悉的土地和家园。因为战乱导致“挥师所处荒草丛生,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所以,统治者应“惩忿而窒欲,偃武而右文”,这样便会使“士兵可使转而为农民,战场可使转而为沃土”,从而“民生安定,农业发展,统治者无事于劝。”
国家停止战争,民众才能安心从事生产。周必大认为农民的勤与惰关系到邦国大计。在他看来,有了“戢兵”做保障,统治者在引导民众致富的过程中还需做好“劝农”工作,在组织“务农”时,就应对勤劳者给予奖赏,对懒惰者要多“督劝”,促使其完成应有的生产任务。周必大还亲自参与到实践中。在出任潭州通判时,他不仅督劝潭州民众要勤劳农作,而且在实际的耕作技术上,如深耕田土,顺应天时,肥瘠搭配,修造水利等,给予具体指导。同时还号召民众专心生产。周必大主张以“戢兵”来换取民众安心务农的环境,以“督劝”的方式来激发民众生产积极性。这些主张既是对前代“劝农”思想的继承,又是他在“以民为本”实践中的创举。
周必大文学
诗
周必大有诗600多首。他的诗有的善于状物,如《池阳四咏·翠微亭》中的“地占齐山最上头,州城宛在水中洲;蜿蜒正作双虹堕,吸住江河万里流”,比喻浅近新颖。又如《游庐山佛手岩雪霁望南山》中的“十日顽阴不见山,山中一夜雪封庵。伊予的有寻山分,日照北窗云在南”,气骨稍弱,却清新淡雅。他初学黄庭坚,后由白居易溯源杜甫。在有些诗里他喜欢用典,未能摆脱江西诗派的影响。
周必大学识渊博,在诗歌方面,有专门的理论著作《二老堂诗话》,此书偏于考证“必大学问博洽,又熟于掌故,故所论多主于考证。”
骈文
周必大是南宋有名的四六文大家,他于为官之时撰写了大量的四六文,宋孝宗一朝,他执掌内外制时间很长,许多重要的诏令典册都由他撰写,不少代表朝廷的重要文章,都由他撰写。其所撰四六文多成为南宋四六的典范之作,如《岳飞叙复元官制》,词婉义正,是宋代骈文佳作。是士人效法的对象。因此,周必大的四六文在文坛上占有重要地位,并对当时和后世四六文的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周必大的四六文在继承北宋四六文的基础上,又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这主要表现为: 一是既得皇帝之用心,又符合四六文文章之体制。二是呈现出散文化特点。得体主要体现在周必大对章法的遵守上。周必大代言体四六文在语言上也很得体,即体现出典雅的语言风格。其四六文呈现出与王安石相同的典雅风貌,注重使用经史语,且运用经史语时注意对偶的精切。四六文语言的典雅风格以北宋的王安石最为典型,即四六文语言要出自于经史,代言体四六文更是要求词臣使用典重之语。
散文化也是周必大四六文的一大特点。宋室南渡以后,“以古文为四六”的欧苏派四六文写作手法被南宋四六作家所继承。周必大在对当时四六文写作进行评论时也注意到了四六文散文化的特点。周必大称赞仲并“以古文就近体”的写法,这与欧阳修“以文体为四六”的观点相近。他既主张“以古文就近体”,又主张四六文写作要谨守四六体制;既重视四六文的对仗和用典,又强调应突破对偶韵律的束缚。周必大四六文体现出散文化的特点,如大量使用虚词,参以古文的议论手法,所用典故恰当贴切,事无泛用等,这都是散文化的表现形式。周必大在四六文中大量使用虚词以求得文气的流转和表意的准确。
散文
在作家的创作方面,周必大继承了前人的“文气说”,并强调“理”,具有宋代文论的鲜明特征。周必大在文章中多次提到“气”和“理”,不仅强调“气”的作用,还侧重“理”,重视学习儒家经典的作用。又因文人所学的内容大多为儒家经典,所以“学’气在文中也可以理解为对“理”的重视。
周必大散文主体风格是“雄深博雅”,主要表现为思想内容的雄深博雅艺术手法的用典繁密、文笔简练、语言流畅、行文的苍劲有力、文体的多样等方面。这种风格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追溯到司马迁散文的“雄深雅健”,韩愈的古文理论欧阳修的“六一风神”。
周必大知识渊博,熟悉当朝人物、掌故。在他的散文及《二老堂诗话》中,保存了不少研究宋代文学的资料。他的神道碑、墓志铭一类文字,主次分明,颇有史法,往往为元代修《宋史》者所取材。
周必大的序文如《〈皇朝文鉴〉序》,写得典重雅正。题跋如《题陆务观送其子赴官诗》,游记如《南归录》所写游石湖,则颇富情致。总的说来,这类散文内容丰富,文采则时有不足。
周必大文献学
周必大曾用时四年,主持刊刻了宋代四大类书之一的《文苑英华》计一千卷,还刊刻了《欧阳文忠公集》一百五十三卷、《附录》五卷,使《欧集》自此以后有定本,且得以保留至今。“周必大刻本”被历代名家奉为私家刻书的典范。他曾在朝廷担任过秘书少监的工作,使他熟悉官廷校勘,使他在致仕之后有能力对《文苑英华》、《欧阳文忠公集》进行重刊。
周必大是南宋初年私家校勘的代表人物,他的文献学实践和成就对后世的文献校勘、印刷都有一定的影响,为优秀文化的传承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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