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7月1日:《红旗》首次提出“人民公社”的名称

1958年7月1日(1958年农历5月15日),红旗首次提出了“人民公社”的名称。1958年7月1日,第三期《红旗》杂志《崭新的社会,崭新的人》明确指出:“把合…

1958年7月1日(1958年农历5月15日),红旗首次提出了“人民公社”的名称。

1958年7月1日,第三期《红旗》杂志《崭新的社会,崭新的人》明确指出:“把合作社变成一个农业合作化、工业合作化的基层组织,实际上是一个工农相结合的人民公社。”这是报纸上第一次提到“人民公社”这个名字。

七月十六日,他在第四期《红旗》杂志的《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一文中指出:“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要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业(工业)、农业(农业)、商业(交流)、学习(文化教育)和士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结合起来。在这样的公社里,工农业运输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文化教育反映了这种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全世界剥削人民的制度还没有完全消灭以前,这种国家武装力量是绝对必要的。”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eelishi.com/info/p4nfhek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