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钦史籍记载
张廷玉《明史》卷十七.本纪第十七.世宗一:(嘉靖)十一年春正月辛未,祈谷于圜丘,始命武定侯郭勋摄事。二月戊戌,免湖广被灾税粮。三月戊辰,赐林大钦等进士及第、出身…
张廷玉《明史》卷十七.本纪第十七.世宗一:
(嘉靖)十一年春正月辛未,祈谷于圜丘,始命武定侯郭勋摄事。二月戊戌,免湖广被灾税粮。三月戊辰,赐林大钦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郑昌时《韩江闻见录》:
先生正色立朝,与附势者不相入。后有贵人屡书招先生去,先生辞谢,知权贵之难熄也。
郭子章《潮中杂纪》卷九郡邑志补《林东莆遗事》:
林东莆遗事
田汝成记云:林大钦,字敬夫,自号东莆子,海阳县人,年二十二及第。先是,礼部尚书夏言知贡举,上言:举子经义策论,各有程式。迩来文体诡异,旧格屡更。请令今岁举子,凡刻意骋词,浮诞割裂,以坏文体者,摈不取。上从之。会试既毕,夏公复召予语曰:进士答策,亦有成式,可谕诸生,毋立异也。予曰:唯。因诸举子领卷,传示如前。诸举子皆曰:唯。既廷试,诸达官分卷阅之。时内阁取定二卷,都御史汪公鋐得一卷,大诧,曰:怪哉,安有答策无冒语者。大学士张公孚敬取阅一过,曰:是虽破格,然文字明快,可备御览。遂附前二卷封进。
上览之,擢无策冒者第一。启之,乃林大钦也。夏公大骇,谓予何不传谕前语。予无以自解,乃就大钦询之。对曰:某实不闻此言,闻之,安敢违也。予乃检散卷簿,则大钦是日不至,次日乃领之。因叹荣进有数,非人所能沮也。已而,授翰林院修撰。以疾告归,未久卒。
乾隆《潮州府志·坊表》云:
“状元坊,在大街。为嘉靖壬辰科状元林大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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