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死后留的财产数量惊人 需要半年来盘点
大汉奸汪精卫本人虽然已于1944年11月10日因病客死日本东京,但依据战后重庆国民政府新组建的敌伪财产接收委员会相关条文规定,大汉奸汪精卫在死后所留下的个人家财…
大汉奸汪精卫本人虽然已于1944年11月10日因病客死日本东京,但依据战后重庆国民政府新组建的敌伪财产接收委员会相关条文规定,大汉奸汪精卫在死后所留下的个人家财均被认定为不法财产并予以接收。
于是,在日本宣布投降后不久,重庆国民政府敌伪财产接收委员会就派出一支人数众多的工作队伍前去南京接收大汉奸汪精卫的个人私产。据说,仅对汪精卫死后所遗留私产的盘点接收工作就持续了多达半年之久。
奸汪精卫夫妇在南京房屋建筑大约有六处
据南京中国第二档案馆所存当时“接收清册”记载,大汉奸汪精卫夫妇在南京的房屋建筑大约有六处:
一是位于南京颐和路34号的汪精卫住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该处房产为汪精卫所有房屋中规模最大的一座。楼房高四层,仅大客厅就有五间,拥有大量高档家具等生活用品,设备相当齐全,极其奢华,此处还曾存放了大量的图书、字画等物品。
二是位于南京颐和路32号的汪精卫住宅,此处房屋为二层楼房,内有大小汽车三辆,并存放大量生活用品。
三是位于南京颐和路39号的汪精卫住宅,为一栋二层豪华小楼,其中储存了大量器物。
四是位于南京琅琊路16号的汪精卫住宅,内有高档家具和高档小汽车等物。
五是汪精卫公馆一处,此处包括多件衣物及器物等。
六是位于南京西康路18号的汪精卫纪念堂,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若干。房屋为两层小楼,内有大量沙发家具、地毯、古画等各种生活文化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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