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酷刑:十大酷刑中最残忍的还是车裂
秦代“法繁于秋萘,而网密于凝脂”。但秦始皇还不以此为满足,他往往滥施淫威,肆意刑杀。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始皇二十九年(公元前218年),东游,行至阳武博浪沙(今河南中牟),“为盗所惊。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
(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始皇微服行巡咸阳,夜出遇盗于兰池(今陕西咸阳市东郊),随行武士当即击杀盗,但始皇仍下令“关中大索二十日”。
(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始皇幸梁山官,在山上见丞相出行时车骑很多,心甚不快。当时大概有在其身旁的官中随行侍者私下告诉丞相。丞相从此便减少了车骑。始皇知道后大怒。推断“此中人泄吾语”。于是“诏捕请时在旁者,皆杀之”。这一年,始皇还借口儒生“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坑杀四百六十余人于咸阳。
(始皇)三十六年(公元前211年),有人在东郡陨石上刻了“始皇帝死而地分”几个字,始皇知道后,“遣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
始皇的这些暴行,几乎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主要阶层。其中被诛杀的大多是劳动群众,但也有属于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儒生、博士;连宫廷内的“中人”也不能幸兔。由于秦始皇“专任狱吏”,“乐以刑杀为威”,因此,秦朝的许多官吏往往苛酷贪残,嗜杀成性。如范秦始皇严刑酷罚,以暴力治天下,自以为可以巩固自己的统治。阳令便是一名“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的刽子手。
但是,正如汉陆贾总结亡秦教训时所说:“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陆贾这一论断,确是秦代历史的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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