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红毛夷是哪一国的人?
明朝时期,西方开始蓬勃发展,但是此时的明朝有着巨大的体量,自然不是刚起步的西方国家能够招惹的,而明朝对于西方国家的称呼有个“红毛夷”,那这个“红毛夷”指的究竟是哪一国的人呢?

从 15世纪末开始,随着新航路的开辟,欧洲人纷纷绕过非洲、南美,涌向亚洲太平洋地区。从1601年起,荷兰人多次来到中国,当时中国人不知道他们从何而来,明代《粤剑篇》中最早的关于荷兰人抵达中国沿海的记载,其中提到万历辛丑(1601年)九月间,“有二夷舟至香山澳。通事者不知何国人。
人呼之为红毛鬼。其人须发皆赤,目睛圆,长丈许……”,而同在万历年间的《东西洋考·红毛番》记载道:“其人深目长鼻,毛发皆赤。”《广东通志·番夷》则云:“其人衣红,眉发连须皆赤,足踵及趾长尺二寸,形壮大倍常,似悍。”由此可见,明人是根据荷兰人“须发皆赤”的体貌特征而将他们蔑称为“红毛夷”。
“红毛夷”有时又作“红毛番”,简称“红夷”、“红番”。有时又称“红毛鬼”,又名“米粟果”、“加留吧”。(“米粟果”、“咬留吧”是依荷兰人所占南洋殖民地名而称之。米粟果即摩鹿加群岛,与咬留吧一样,是荷兰在东南亚的重要殖民据点。)“和兰”乃荷兰人自称,为其正式称呼,因翻译之故,亦有称“阿南国”者。

综合种种史料来看,当时华夷之辨思想在明人心中根深蒂固。明人以天朝上国自居,视荷兰为蛮夷之邦,认为它“不列王会,自古不通中国”,根本不属于中国传统朝贡国。在朝贡贸易体制下,荷兰既满足不了明朝朝贡贸易所规定的严格要求,还在闽粤沿海不断进行的骚扰侵略,意图强制通商。
“明则夺我商贾,而阴或购我奸人”,不断在福建沿海制造事端,给当地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恶劣影响。荷兰还与日本进行着断断续续的通商,这使明人深感荷兰人很可能与倭寇勾结为患,饱受倭寇之苦的明朝当局不愿看到倭寇伴着红夷卷土重来的场面出现。
综上所述,明人大体上是比较排斥“红毛夷”的,许多人都反对与荷兰的通商贸易关系,只是在荷兰高大坚实的海船,命中致远的火炮等强大海上实力的威胁下,明人通常的做法只能是敬而远之,具体说来就是既不切断彼此之间商业贸易关系,又不允许其在闽粤近海活动,故明廷要求荷人退回大泥等地,仍在该处与中国洋商贸易。

正是这种排斥的观念,使得明人对的“红毛夷”认识仅仅停留在了解荷兰的基本国情上。例如明人知道荷兰信奉天主教、日常饮用葡萄酒、喜食黄油和牛肉、写字用鹅毛笔和迎宾时鸣礼炮等生活习惯。
其次,明人知晓荷兰人善于经商。“其国人富,少耕种,善贾,喜中国缯絮财物。往往装银钱大舶中,多者数百万,浮海外之旁属国,市汉缯絮财物以归”。(《素草下·红毛番》)明人也了解了一些荷兰人奴役黑人劳动的情况,《东西洋考》记载:“其役使名乌鬼,常居高自投于海,徐出,行涛中如御平原。”明人所列荷兰物产主要有金银钱、琥珀、玛瑙、玻璃、天鹅绒、琐服、哆口罗口连、刀,其中近半数非荷兰所产,如琥珀、玛瑙等皆为其殖民地物产,明人不知,误为荷兰土产。

明人忽略的也恰恰是荷兰的最大优势,就是对其技术水平的先进性认识不足。荷兰技术进步表现在多个方面。
造船、纺织和兵器制造在欧洲都处于领先地位。但明人对荷兰长技之学习仅限于火炮一项,例如明朝在与努尔哈赤争夺辽东的宁远会战中,正是以这种红夷火炮(葡萄牙在与荷兰的作战中缴获,由明朝辗转购买)击伤努尔哈赤,扭转了当时的辽东战局。却对其造船技术却未加借鉴。由于双方舰船不处在同一水平线上,导致明人在中荷海战中常常失利,不能很好行使制海权。同时,明人不重视认识荷兰的成果。
当时明人正受“北虏南倭”问题的困扰。荷兰人来华之时,中国的政治家们正被“北虏南倭”搞得焦头烂额,加之中荷矛盾尚未凸显出来,因而明王朝没有把荷兰视为自己的主要威胁,对其警惕性也不高,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荷兰。

当时的明朝还是颇具实力的,因此在心理上还是占有很大的优势,只是自此整个中国都是一个落寞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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