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仲卿深层剖析
焦仲卿刘兰芝殉情悲剧原因:
上述四种观点,从不同的角度探讨焦刘爱情悲剧的原因,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认为理由尚单薄,某些观点也难于苟同。“门第说”不能解释这样两个问题:(1)既然两家门户不当,为什么当初刘兰芝嫁到焦家来时焦母并不反对?(2)焦母觉得刘兰芝不配自己的儿子,那县令、太守又何以会看中刘并派媒人来提亲呢?他们不是比焦仲卿更有地位、身份吗?其实,在《孔雀东南飞》产生的汉末建安时期,封建礼教还未形成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对妇女的禁锢也并不严厉。比如对妇女的再嫁,在当时是完全正常的现象,并不是丢人卑贱的事。这从刘兰芝被焦母休回娘家后县令、太守遣媒说亲便可以得到证明。类似的情况如蔡文姬初嫁匈奴河东卫仲道,再嫁匈奴左贤王,曹操用金璧赎回来后又允嫁董祀,虽三次改嫁却不减身价。还有卓文君夜奔司马相如同归成都的故事,不是还传为美谈吗?可见,“门第说”是站不住脚的。“门第”观念是从魏晋才开始有的。“越礼说”也不能成立。诗中说得很清楚,刘兰芝“奉事循公姥”,“供养卒大恩”,勤劳善良,是很守孝道的贤惠媳妇。她自己说的“本自无教训”,实际上是自谦,正反衬了她的知书识礼。即使是对刻薄暴戾的婆婆、哥哥,她也是忍耐顺从,从无顶撞之类,“无礼节”、“自专由”的表现。“守旧说”的论据也不充足。焦刘二人以死殉情固然是“软弱”的反映,但客观地讲,那并不能证明他们是软弱之辈。否则刘兰芝就会在家庭的压力下嫁给县令或太守的儿子,焦钟卿也就不至于数次在焦母面前求情挽留刘兰芝。两人双双殉情而死,恰恰是对爱情热烈追求而实现不了的勇敢的抗争!”存在决定意识”。历史地看,他们的抗争即使再坚决,也免不了是一场悲剧。客观现实决定了故事的结局只能那样。至于“情爱说”这种观点,破绽就更突出了。儿子爱媳妇,当婆婆的就嫉妒和不满吗?莫非儿子媳妇打架吵骂才可以说明儿子对妈仍有感情?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况且从诗中出看不出焦仲卿“甚宜其妻”而怠慢了焦母。“娶了媳妇忘了娘”的事情纯粹是虚拟的,焦仲卿对焦母的态度并不差,他与刘兰芝的厚爱并不能导致焦母的不满,更不是后来悲剧的原因。
刘兰芝这样一个美丽勤劳、孝顺公婆,尊重兄长,与小姑相处也亲善和顺的姑娘,“仍更被驱遣”,原因主要是什么?是她没有为焦家生下一男半女,引起了宗族意识非常强的焦母的极其不满!
封建社会里,男子休妻有七种借口,叫做“七出”,即①“无子,为其绝后也”;②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③“淫,为其乱族也”;④“妒,为其乱家也”;⑤“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⑥“口多言,为其离亲也”;⑦“盗窃,为反其义也”。“七出”中的后六种情况,显然与刘兰芝不沾边。纵观全诗不难发现,刘兰芝在焦家生活尽管已有两三年了,但并没有生儿育女。否则,诗中就会写到她被遣回娘家时与儿女离别的情形,也会交待焦仲卿自缢前与儿女诀别的事。其实,刘兰芝自述的“贱妾守空房”,“伶俜萦苦辛”及焦仲卿与焦母诀别时所说的“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封建社会,对父母最大的“不孝”就是“无后”,断了宗族的“香火”。难怪焦母要那样专横凶狠地虐待、驱使刘兰芝了。像这种因无子而被休遣的妇女,远在《诗经》里就有记载(如《芣苢》、《氓》、《谷风》)。在宗法制的社会里,娶妻主要是为了传宗接代,服侍公婆是其次了。妇女不生孩子,就失去了自身在夫家存在的意义。无子而休妻是名正言顺的。焦刘爱情的悲剧正是由于刘兰芝没有生子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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