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赔款:美国退给中国的辛丑赔款有多少?
自1909-1946,美国总计退还庚款3493万美元,用于中国文教事业削减、压缩赔款总额的倡议失败后,美国政府转而开始考虑退还超额的庚款。1904年12月6日,…
自1909-1946,美国总计退还庚款3493万美元,用于中国文教事业
削减、压缩赔款总额的倡议失败后,美国政府转而开始考虑退还超额的庚款。1904年12月6日,应海约翰的要求,柔克义起草了一份拟提交国会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指出:经调查,美国公民在义和团时期所遭受的损失以及美国军队的开支,没有最初估计的那么多。鉴于中国目前财政困难,且美国有退还多余赔款的政策传统,建议国会批准退还部分庚款。1905年1月,海约翰将这一想法秘密告知了中国驻美公使梁诚,希望梁能够在保密的前提下,与清廷商议具体、合理的退还方式,以便早日促成此事。
1905年7月,海约翰病逝,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致电总统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提请其促成此事,作为“对海约翰的纪念”。罗斯福回电承诺解决,但同时表示,因中国正在抵制美货,要让国会同意退还庚款,存在很大困难。稍后,连州教案五名美国传教士被杀,美国国内舆论盛传中国将发生第二次义和团运动,欲让国会同意退还庚款更成为不可能。直至1906年3月清廷颁布“保护外国人命财产”的上谕,事情才再现转机。1907年6月15日,国务卿罗脱(Elihu Root)正式致函清政府,宣布美国拟退还“超出中国应向美国国家和公民赔偿之外的那一部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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