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恪史籍记载
《新唐书》:卷二之《本纪第二.太宗》,卷九十二之《列传第四.荆王李元景》,卷九十三之《列传第五.太宗子》,卷一百一十三《列传第二十五.权万纪》。《旧唐书》:卷一…
《新唐书》:
卷二之《本纪第二.太宗》 ,卷九十二之《列传第四.荆王李元景》 ,卷九十三之《列传第五.太宗子》 ,卷一百一十三《列传第二十五.权万纪》 。
《旧唐书》:
卷一之《本纪第一.高祖》 ,卷二之《本纪第二.太宗上》 ,卷六十九之《列传十五.长孙无忌列传》 ,卷八十之《列传二十六.太宗诸子》 ,卷八十一之《列传二十七.柳范列传》 。
《唐会要》:
卷五之《吴王恪杂录》 ,卷七十八之《唐会要.亲王遥领节度使》 。
《册府元龟》:
卷二百六十五之《宗室部.封建第四》 , 卷二百六十六之《宗室部·仪貌·材艺》 。
《贞观政要》:
卷二之《直谏.附》 ,卷四之《太子诸王定分第九》 ,卷四之《贞观政要.教戒太子诸王第十一》 ;卷七之《贞观政要.礼乐第二十九》 。
《魏郑公谏录》:
卷二之《解薛仁方官加杖》 ,卷三之《与儿子常一处》 。
《全唐文》:
卷四之《太宗一.授安州刺史吴王恪等官制》 ,卷六之《太宗三.荆王元景等子孙代袭刺史诏》 ,《太宗七.诫吴王恪书》 。
《大唐新语卷二十七.酷忍》 。
《资治通鉴.唐纪》:
《卷一百九二十》 ,《卷一百九十四》 ,《卷一百九十五》 ,《卷一百九十七》 ,《卷一百九十九》 ,《卷二百八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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