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宥人物生平
邢宥少年强
邢宥(1416—1481),广东文昌人,现海南省文昌市文教镇水吼村人。明代的政治家、学者。小时候就聪敏异常,五岁读《三字经》,日记数十言;10岁作《勉学诗》,初露他已具治国齐家之志。入乡校时,每次月试季考均名列前茅。十四岁补文昌弟子员,26岁乡试中举,正统十三年(1448)年,登二甲进士第。
邢宥一生为国为民,光明磊落,刚正不阿,在政治上有很大的作为,在学问上也有很高的造诣。他一生中非常喜欢读书写作,对书法也有一定的研究。著作有《湄丘集》传世,对于海南文化的发展有极大的影响。清代海南探花张岳崧将其同海瑞、丘濬誉为海南三贤。
邢宥为官公
邢宥的祖籍在河南省汴梁(今开封市),南宋初期迁来海南省文昌市文教镇水吼村。六世祖宣仪,在宋代知文昌县,高伯祖梦璜在南宋时知万安军,曾祖父在元代任琼山、文昌二县的知县。
邢宥为官时犹以善断疑案而著称,代宗景泰元年(1450年),他在监察御史任上,正逢太监王振家出事被抄家。当时有人诬告王振的家人孙太安藏匿钱财,牵连20多人被捕。朝廷特派邢宥与锦衣卫官于信审理此案。于信主张立即没收孙家财产,并横蛮地威胁说:“不然,祸立至。“邢宥沉着果断,秉公办事,经过多方稠密查核,证实该案纯属伪造,从而挽救了数十个民众的性命。赢得当地人民拍手称颂。
景泰二年(1451年),邢宥巡抚福建,恰有巡海官符文抓获犯禁入海的几十人,被判死刑。临刑时,冤屈痛哭之声震天动地。邢宥疑为伪案,便缓期执行。经过一月查究,果然抓获真盗,从而挽救了数十个民众的性命。
邢宥还非常善于谋兵用计。景泰五年(1454年),邢宥出巡辽东,发现沈阳军官中有50多人偷盗官府储藏的物资。邢宥考虑到沈阳三面受敌,如果对这些犯错误的军官都从严惩处,一旦敌人侵犯,将无人带兵守城。他采取了灵活的策略,只罢黜为首的两名军官,罚其余的守城,城守得好,立功者可以赎罪、受奖。没有多久,敌人果然侵扰沈阳,这50多名受从宽处理的军官英勇杀敌,护城立功,使沈阳化险为夷。
邢宥为民颂
英宗(朱祁镇)天顺四年(1460年),44岁的邢宥被提升为浙江台州知府(今浙江省临海县一带)。台州的民事案件虽然很多,但邢宥都不厌其烦,细致地一一缘情据理,加以断处,使得民众信服。邢宥居台州一共4年。回京时,有人诬告“台民争持金帛数百里外赆”送邢宥,至使被降为晋江(在福建,明代为泉州府治所县城)县令。赴任未到三月,遇赦,“宪宗复其职,改知苏州”。当时的苏州,“田赋甲天下,丁役杂办视他郡倍蓰焉”,因此有“妄宗揽纳秋赋,置之法,得其脏万缗,以堤沙河,甓官道”。
宪宗成化二年(1466年),苏州大水,“民饥,不待奏辄发米20万斛以赈”,救了40余万灾民。同僚对邢宥这种专擅的做法深表忧虑,但邢宥颇不以为然,毅然说道:民命危在旦夕,如果等待呈报批准才开仓救济,那就来不及了。专擅之罪,我一人担当。邢宥此举,得到明宪宗的谅理,对他“赐勒褒奖”。苏州民众对邢宥更是赞颂不已。
因为邢宥“素廉介,及治苏,严而不苛”,所以被宋杰“荐于朝”,提升为浙江布政司左参政。成化二年秋,又被提拔为都察院左御史,巡抚南畿,总督兵民财赋,兼理浙江喜湖抗三府粮储。邢宥在任期间,经常“询官治,察民隐,奖廉能,黜贪懦,枉奸宄,抑豪右,事无微钜,靡不悉心”。据《明史》记载,邢宥罢黜不称职的属吏共170余人。同年冬季,邢宥兼理两浙盐政,“法罪伪造”。
成化五年,53岁的钦差大臣邢宥,巡抚江南浙江二省,“凡一应军务,民情利病,官吏黜陟,悉所从宜处置,免其先奏”。
成化六年,邢宥正式向朝廷请求辞官,经再三请求,皇帝才批准了他。邢宥辞官后,回到故乡文昌市水吼村,在东昆港北湄的山丘上盖了一间“湄邱草亭”,以读书写作自娱,因此自号“湄邱道人”。
虽到晚年,仍手不释卷,“足迹未尝至城市”,著有“湄邱集”十卷,今存二卷。对邢宥的著作,海南明代大诗人、大学问家丘浚评道:“诗文虽少作,然作必有意趣,不为无益之语,字画亦遒美有法”。
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年)五月二十日,邢宥寿终正寝,享年65岁。邢宥病逝后的第二年,宪宗命礼部备牲仪,翰林院撰文,遣官谕祭葬于铜斗山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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