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僖公灭项典故

古鲁,属于项。《左传》鲁僖公十七年,师灭项,时在戊寅,即公元前643年。其年,诸列国年号为:周襄王十年,齐桓四十三年,晋惠八年,卫文十七年,蔡庄三年,郑文三十年…

古鲁,属于项。《左传》鲁僖公十七年,师灭项,时在戊寅,即公元前643年。其年,诸列国年号为:

周襄王十年,齐桓四十三年,晋惠八年,卫文十七年,蔡庄三年,郑文三十年,曹共十年,陈穆五年,杞成十二年,宋襄八年,秦穆十七年,楚成二十九年,许僖十三年。

春秋时期,诸列国之内,自有各自的年号,尚没统一。今史者说史,尚没有着重其事。

《明二十八年项城志》云项城:按禹贡属豫州之域而商因之周为项国,灭季氏盖春秋鲁僖公十七年也,战国属楚,赢秦改属颍川。”

《清项城县志·沿革》:项城豫州之域,周为项国与顿国并建,春秋鲁僖公十七年,项为鲁所灭,战国时,楚襄王徙都于陈,以项为别都。”

项公元前643年——公元前476项属归鲁。

鲁灭于楚,项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项属楚。

楚灭于秦,秦灭于汉。

鲁灭项当在僖公十七年。《左传》云:“鲁僖公十七年,师灭项,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

注曰:“项,国名,故城在今河南省项城县境。《左传》以为鲁灭之,《公羊》、《谷梁》以为齐灭之,《左传》叙此事首尾完具,当为信史”。其又注云:“鲁项相距千里,不知何故而从事兵戎。又引龚景瀚《淡静斋文钞》:灭项当以为疑。”其注三:“顾栋高大事表曰项:后为楚地”。

按:言“《左传》叙此事首尾完具,当为信史”,又言顾栋高大事表曰项:“后为楚地”,此注合属“鲁灭项,楚灭鲁。”后注又云:“盖地势国力之必然,无论齐鲁终不能越宋而保有项”,及今山东“距项城千里之远,不知何故而从事兵戎”,有此等疑问,亦是个好事。两处疑问暴露出一个问题,就是怀疑了今山东地域的“鲁灭项”。其不知“鲁灭项”在今项城之地的古鲁地域

后人注史,善用今版图对上古之地域,其不知春秋时期的地域,地处于古陈地古太原之中,亦不知古鲁、项、陈、宋、郑、楚,古为一个地域,在古太原陈地。

如据今版图说上古:湖北曰楚,陈、郑、项居今河南,鲁在今山东。前后相距皆各有千余里,从事兵戎,相互发生战争,亦不是个简单的事。又如今人之说:秦为今陕西咸阳,楚为湖北。楚灭于秦,秦又至陈地河南,亦不足信。再如:近史家曰古中原,在今山西太原等,这都是造成史书与注说不对证的主要原因。今人依照新版图,把春秋时期的地域夸张这么大,国与国之间发生的战争,因地域之夸张,地势、国力之有限,南征北战亦不是今人能做到的事,皆让人不足信。从上述注言中,我们必清楚的问题,“鲁灭项”在河南项城之境,皆不是在今之山东之新兴鲁地。以上注说鲁灭项,其有后人之疑问,皆是理所当然之事。但后史者考史取注考证时,却往往取得到的是史资料中的伪言,是正史的反面,忽略了真史。忽略了《左传》注曰鲁灭项,叙此事首尾完具,当为信史。

《水经·颍水》:“颍水自堰东南流,经项县故城北,《春秋》僖公十七年,鲁灭项是矣。”

鲁国姬姓,项城及南顿皆为姬姓。所谓鲁邑曲阜即兖州,与宛丘、顿丘古为一域,盖属一地而数易其名。曲阜古鲁邑,鲁迁曲阜当在僖公之时,见《左传》有注。僖公迁曲阜,笔者疑为即是鲁灭项,古曲阜、兖州、顿丘、宛丘同域,见《汉书·地理志》曰兖州,古属淮阳国。

《左传》:“鲁国姬姓,文王子周公旦之后,周公辅佐周王朝,成王封其子于曲阜,定四年传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昊之墟是也。龚景瀚谓鲁都一为曲阜,一为奄城,古奄国都也。二城相距仅三里,曲阜东而稍北,今山东曲阜县北三里之古城村(其句在《左传》注中,为后史者今人的添言加注,点实其域有名有地),奄城在西稍南。即今曲阜县治(此句又为后人之加言)初都曲阜、炀公迁奄城;春秋时又迁曲阜,盖在僖公时。”以上《左传》注文,明显的出现为后史者今人注史窜句。古鲁、曲阜,非指今地。

如果足信了《左传》中的错误窜文,那么鲁僖公灭项,就从无此事,《左传》曰师灭项,也纯属虚说。

“鲁灭项”这个问题,史学者因注引复杂,亦是有意避开的一个问题。

《左传注》“鲁僖公十七年,师灭项,叙此事首尾完具,当为信史” ,近被史注家忽略了。鲁灭项,当在河南项城之境,古鲁邑曲阜非指今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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